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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怎样知道图书馆的新资源、新服务以及各类通知?
如果您手机和平板电脑安装了移动图书馆客户端,也可以及时接收到图书馆的信息推送服务通知。
图书馆新增加的资源和服务均会在图书馆主页“最新公告”和“资源信息”栏目以及山东工商院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新浪网“山东工商学院图书馆微博”中及时公布,请关注。
“山东工商学院图书馆微博”地址:http://weibo.com/u/3774510662 。
如果您手机和平板电脑安装了移动图书馆客户端,也可以及时接收到图书馆的信息推送服务通知。
2.图书馆针对读者开展的图书馆资源与服务利用讲座有哪些?
图书馆针对读者需求,开展新生入馆教育、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利用系列专题讲座,开设《网络信息资源检索与利用》选修课等,举办各种信息素养教育宣传活动。系列专题讲座通知一般张贴在图书馆大门入口处的读者通知栏中,同时也在图书馆微信、图书馆一楼大厅的电子显示屏、图书馆主页“最新公告”及“读者培训”栏目下公布。读者可以以集体预约的方式联系我们,联系电话:6903615-8216(或8701)。
3.图书馆提供免费存包和饮用水服务吗?
提供。为在图书馆服务的过程中更好的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图书馆设有免费存包柜,同时在东校中心馆一楼、三楼,西校区分馆安装了三台电热开水器,为读者免费提供饮用水。
4.如何查找本馆印刷本书刊资料?
有两种途径。
一是通过电脑终端访问图书馆主页>书刊查询>馆藏书刊目录(OPAC),可以查询本馆印刷本中外文书刊信息。OPAC 是 Online Public Access Catalogue的缩写,即联机公共查询目录。凡互联网用户利用我馆OPAC也可检索我馆的文献资源。图书馆一楼大厅和各借阅室设有免费的OPAC检索机供读者使用。
二是通过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使用一卡通账号(密码即卡号)登陆山东工商学院“移动图书馆”或“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我校师生可以进行馆藏书目查询。
5.怎样知道图书的收藏位置?
在馆藏书刊目录查询系统(OPAC)中检索到图书的书目信息后,点击书名即进入该书详细信息页面,在“馆藏地”一栏,即可看到该图书所有单册的收藏地点、该册图书的索书号及书刊状态(阅览、借出、可借、在编等)。
6.怎样才能更快地借到所需图书?
书馆实行开放式借阅,读者可以入库自行选书。为了提高借书效率,建议读者先利用图书馆检索机或者其他联网计算机通过图书馆主页进入“馆藏目录”,查询到所需图书的“索书号”,再按照索书号入库查找图书。
7.什么是索书号?
索书号是表示某一图书在图书馆分类收藏位置的号码,是图书排架、读者查找图书的依据,由分类号和种次号两部分组成,中间用“/”隔开。中文书索书号如:TP312/39、H319.9/647,外文原版书索书号如:TP3/C16(英文字母无须区分大小写)。
8.图书馆提供自助打印复印扫描服务吗?
为了提升图书馆的服务品质,满足全校师生个性化需求,图书馆推出自助服务系统,为读者提供一站式的自助打印、复印、扫描服务,全程无人化管理。读者可通过校园网内的任意计算机发送打印需求,自行到服务点(东校区中心馆一楼大厅、西校区分馆一楼电子阅览室)进行打印、复印、扫描等操作,使用校园卡进行自助刷卡缴费,并取走所打印的文档。
自助打印驱动程序下载请参考“图书馆主页”〉“自助服务”页面导航。
同时图书馆文印室(226室)为读者提供人工打印、复印服务。
9.允许读者在借书后马上归还吗?
允许,为了保障图书借还的秩序和效率,请读者办理借书手续前仔细选取自己需要的图书。
10.图书为什么要规定借阅期限?
每个图书馆的藏书都是有限的,如果不规定图书的借阅期限,那么一些读者可能会借了图书馆的图书长期不还,导致需要这些图书的其他读者无法借阅;另外,规定借阅期限,也能促使读者抓紧时间利用所借图书,用毕及时归还图书馆,以便其他读者借阅,从而提高图书的流通率,弥补图书馆藏书复本有限之不足。
11.借的书到期没看完怎么办?如何办理续借手续?
图书馆的图书都有一定的借期限制,所借的图书到期还没看完时,可在该书到期前10天之内在网上办理续借手续。具体方法如下:点击图书馆主页“我的图书馆”快速链接,或点击图书馆主页“资源”下的“馆藏书目”,登陆进入“我的图书馆”,在“书刊借阅”中选择需要续借的图书,点击“续借该书”即可。
读者还可以通过图书馆微信-“我的空间”中“扫码续借”和“已借续借”功能办理图书续借。
12.假期到期的图书怎么办?
假期到期的图书借期自动延期至开学,但假期前到期的图书不予延期。
13.图书过期为什么要罚款?
实行图书过期罚款制度是为了维护大多数读者的利益,督促读者按期还书,保障图书的正常流通。图书过期罚款和图书遗失赔款均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进入预算内,冲抵图书经费。
14.持有过期图书是否影响继续借书?
影响。持有过期图书读者将不能够借书,须将超期图书归还。如果超期图书已归还,图书的超期金额累计不超过2元,读者可在未缴纳超期费的情况下继续借书;若读者的超期金额累计超过2元,读者须使用“一卡通”缴纳超期费后,方可正常借阅图书。
15.如何在网上查到个人借阅状况?
网上查阅个人借阅信息主要有以下两种途径:
1.利用“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我的空间”中的查询借阅信息功能。
2.点击图书馆主页“我的图书馆”快速链接,进入“我的图书馆”登录页面,在登录区的输入框中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均为读者一卡通号码),登录后就可显示借阅、违规等情况记录。同时,在“读者信息”模块中点击右下角“修改联系信息”,输入您的E-mail,即可完成定制信息提醒服务,以便系统及时提醒您即将到期的图书。
16.发现借书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怎么办?
读者如发现个人借书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请联系图书馆文献借阅部工作人员。
17.如何获得图书馆的新书信息?
图书馆主页 >“新书通报”栏目能显示最近一个月内所有的新书目录;通过“我的图书馆”中的“我的订制”也可订制7天之内你所关注类别的所有新书信息。
18.可以使用别人的借书证借书吗?
不可以。借书证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查阅资料的有效证件,只限本人使用。图书馆允许读者帮助他人归还图书,但禁止读者使用他人的借书证借书。
19.可以在图书馆免费查阅电子资源吗?
可以。读者可以在图书馆中厅乘电梯直达七楼信息检索室(703室)进行本馆书目查询和电子资源免费检索阅览。图书馆一楼大厅和各借阅室的检索机可供读者查询本馆书刊目录、读者信息等。
20.可以在图书馆上网吗?
可以。在东校区中心馆三楼304室和西校区分馆电子阅览室,可以查询本馆资源和浏览国内外网站。
21.如何找到与课题相关的文献?
首先应根据课题内容归纳出中、英文关键词,然后尽量利用图书馆主页“资源”栏目中提供的数据库进行浏览、检索。从检索结果中选出最合课题的文献,根据文献的出处获取原文。